关注我们 请登录 会员注册 简体中文 English 帝国速运ERP
关于香港DHL国际快递发往玻利维亚的最新要求
来源:帝国速运   发表时间:2016-05-12   浏览量:1866次
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接香港DHL通知: 2016年06月01日起, 所有收件人(个人或公司,外国人)都必须在货物到达前在玻利维亚海关网页: http://aduana.gob.bo/regimp/ 注册登记。
      如运单或商业发票上没有注明税务登记号,货物到达10天后将被直接销毁,收件人可尝试通过自己的清关代理,在货物到达60天内追回(DHL不能提供代理服务)。
      重量超过40kg或价值超过USD1000的货物需要正式报关进口,需有代理清关(手续费USD70),高技术产品(如手机,电视,录像机等等)需要通过代理正式报关进口。
      所有捐赠货物必须是发给公益组织或个人的,DHL不能更改收件人名或文件。
      正常清关一般需要10天,也取决于收件人是否提供所需清关文件,所有非文件包裹都将产生关税和手续费(非正式=USD40/ 正式l=USD70).
      发票要求:只接受商业发票,禁止提供形式发票;如果发件人是公司,要提供发件人的LOGO或抬头,发票号,发票日期,收件人完整的信息(电话号码和地址),提供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完整的收件人名,随货附有原始发票(要求完整,有名字和电话),产品的详细描述(注明商业名称,如果可能可以添加产品编码,数量,单位如米、千克、打、千等,单价,总价(真实价值),重量,制造国,商标和型号,商品是新的还是用过的,币种,贸易术语(发票可以注明运费和保险费但要通过玻利维亚海关审核)


以上情况敬请知悉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与厚爱!

深圳帝国速运有限公司

2016年5月12日

 

收缩